6月6日,东旭光电发布公告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资产与业务完整性,确保公司产业安全,保障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在结合当前形势和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后,决定与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旭集团”)及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科技”)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将东旭集团拥有或与其全资子公司东旭科技共同拥有的与光电显示技术相关的743项专利(或专利申请权)转移至公司名下,以确保公司光电显示材料及装备产业的安全。
东旭光电聘请了中环松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松德”) 对公司拟购买的743项专利(或专利申请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环评报字(2020)第 0612 号《评估报告》,确定标的资产评估值为262,570.00万元。经与东旭集团及东旭科技友好协商,公司决定以标的资产评估值262,570.00万元作为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对价。
据了解,东旭集团是东旭光电控股股东,公司与东旭科技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因此,东旭光电与东旭集团、东旭科技存在关联关系。
东旭光电此次计划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购买的标的资产是东旭集团拥有或与东旭科技共同拥有的 743 项专利(或专利申请权),包括546项专利及 197 项专利申请权(详细信息见公告附件专利清单)。这部分专利与公司主营业务光电显示材料及装备相关,是公司目前正在使用的专利,包含铂金通道中玻璃液的处理方法,玻璃窑炉,铂金通道以及铂金通道的保护方法等核心主专利。此系列专利是公司光电显示材料业务正常生产的基本前提,是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的技术保障,是确保公司以玻璃基板为代表的光电显示新材料产业安全的重要保障。
东旭光电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是国内率先开始从事平板显示玻璃基板研发与生产的企业,其设有国家工程实验室,长期从事基板课题项目和盖板课题项目的研究, 因此拥有大量自有知识产权的专利及专有技术。为了确保在光电显示领域的技术先进性,东旭集团每年也会在该领域进行研发投入及专利申请。东旭光电本次拟购买的专利就是东旭集团研发并申请的与光电显示技术相关的专利。截至公告日,因东旭集团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标的资产所属的 743 项专利(或专利申请权)仍处于司法裁定财产保全查封状态,本次资产转让协议签署后,由东旭集团负责与债权人协商,配合交易标的资产的后续过户转让。若无法完成交易标的的正常转让,东旭光电有权取消本次交易,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东旭光电表示,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及公司产业过度扩张等因素影响,加之未能科学有效的进行资金管理,2019 年 11 月东旭光电中票违约。中票违约后,东旭集团也同时出现流动性危机,东旭集团境内外债权人众多,债权人纷纷通过各种渠道搜寻东旭集团名下可供执行的各类资产,包括专利资产。虽然东旭集团一直以来把上述 743 项专利无偿提供给东旭光电使用,但东旭集团资产被债权人接连查封冻结,公司无法确保上述专利能够持续正常使用。
为了确保东旭光电液晶玻璃基板为代表的光电显示产业的整体安全性,增强资产 与业务完整性,保障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结合当前形势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进行审慎论证和判断后,东旭光电决定向东旭集团及东旭科技购买其拥有的光电显示技术相关专利。该系列专利均是公司目前正在使用的,与光电显示材料业务相关的专利,通过此次购买,公司可以进一步保证资产与业务的完整性与独立性。此外,该系列专利也是公司光电显示材料为代表的新材料业务持续发展所必须的专利,是实现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技术保障。基于公司产业安全考虑,此次收购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意义重大。
(校对/nan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