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波龙被侵犯商业秘密案一审判决,索赔金额约1418万元

作者: 韩秀荣
2023-12-18 {{format_view(2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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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波龙被侵犯商业秘密案一审判决,索赔金额约1418万元

12月18日,江波龙发布《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指出,近日,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波龙”)收到了深圳中院出具的(2020)粤03民初3333号《民事判决书》的一审判决。深圳中院在判决书中认为:深圳市晶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存公司”)未经许可在 LPDDR3 芯片测试经营业务中使用了公司在案件中主张的相关商业秘密密点的技术信息。江波龙涉案的商业秘密由被告卢浩、赵迎未经许可披露给被告晶存公司,被告卢浩、赵迎、晶存公司共同侵害了江波龙对上述商业秘密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应共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深圳中院判决如下:

一、被告卢浩、赵迎、深圳市晶存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涉案商业秘密的行为;

二、被告卢浩、赵迎、深圳市晶存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原告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 14,183,388.42 元。

公告称,自成立以来,江波龙一直专注于 Flash 及 DRAM 存储器的研发、设计、制造和 销售。长期以来,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并倡导行业公平竞争,为此公司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侵犯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江波龙成立于1999年,是国内领先的存储厂商,主要从事Flash及DRAM存储器的研发、设计和销售。拥有嵌入式存储、移动存储、固态硬盘及内存条4条产品线,提供消费级、工规级、车规级存储器以及行业存储软硬件应用解决方案。(校对/赵碧莹)

责编: 赵碧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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