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支持高质量建设海峡两岸集成电路产业合作试验区

作者: 赵月
01-09 10:18 {{format_view(14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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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支持高质量建设海峡两岸集成电路产业合作试验区

1月8日,商务部、中央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经贸领域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到,支持高质量建设海峡两岸集成电路产业合作试验区。支持福建台商投资区等建设,打造中国台湾优势产业集聚发展的重点功能园区。支持在福建条件成熟的地区设立海峡两岸中小企业合作区。

《通知》指出,支持在闽台企积极参与新型工业化进程,引导台资投向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支持两岸行业协会、企业、检测机构开展技术交流,促进标准互通,深化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支持福建企业与在闽台企共建企业合作联盟。

另外,《通知》提到,发挥福建在数字经济、集成电路、新能源、锂电池、石油化工、纺织服装等方面的优势,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打造闽台优势产业融合发展、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支持福建推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加大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力度,支持福建加快实施消费品“三品”行动。

(校对/张杰)

责编: 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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