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打造空天信息产业,到2027年规模将超500亿元
5月29日,《济南市空天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印发,济南着力打造成为全国领先的空天信息应用示范区、创新标杆城市和先进制造新高地。
以下为该行动计划的要点内容:
发展目标
到2027年,基本建成产业配套完整、协同机制健全、特色优势突出的现代化空天信息产业体系,产业整体发展水平跻身国内先进行列,引领带动全省航空航天产业发展,着力打造成为全国领先的空天信息应用示范区、创新标杆城市和先进制造新高地。
——产业规模持续壮大。到2027年,产业规模达到500亿元以上,规模以上企业总量超过80家。
——创新能力有效提升。到2027年,全市新增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1家、省级创新平台6家以上,空天信息领域人才队伍规模达到1200人,新增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优质市场主体20家以上。
——聚集程度显著提高。到2027年,力争打造特色空天信息产业园区9个,园区承载能力和集聚效应显著增强。
——信息应用场景不断丰富。空天信息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围绕自然资源、防灾减灾、城市治理、民生应用等领域,打造特色应用场景。每年发布一批“空天信息+”商业化应用场景案例。
空间布局
加快空天信息高端产业、优质资源向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集聚,着力打造历城区和济南高新区两大产业核心集聚区、章丘产教融合先导区和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产研融合示范区,形成“双核两区”的空天信息产业发展格局。历城区重点围绕卫星部组件、火箭关键部组件、应用终端设备、航空飞行器等先进制造业,发挥核心带动作用,引导产业集聚发展;济南高新区重点围绕卫星总装、特色信息应用和航空维修改装等领域综合布局,提升产业整体效能,发挥核心引领作用。支持章丘区立足空天信息大学,打造产教融合先导区;支持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依托区位、资源、政策等优势,筹建山东省未来产业园,打造产研融合示范区;两区因地制宜培育特色产业增长点,打造形成特色鲜明、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产业集聚区域。
重点任务
(一)核心制造强链工程。
1.培育火箭领域产业链。重点建设液体火箭发动机、动力系统测试平台,具备液氧煤油、液氧甲烷20-200吨推力火箭发动机试验能力,吸引火箭企业集聚共享测试服务。加快液体火箭发动机制造能力建设,依托3D打印技术开展火箭发动机整机制造和规模化生产,推动液体火箭实现首飞及可回收复用技术验证,到2027年,形成年产40套火箭发动机能力。建设新一代运载火箭基地,推动火箭电子、动力、结构等系统关键部段批量化生产,到2027年,形成年产24发固体火箭、10发液体火箭配套能力。加强与烟台东方航天港联动,推动火箭研发、测试、制造、总装及发射一体化协同发展。
2.建强卫星领域产业链。重点建设卫星总装测试基地,打造柔性化、模块化、智能化商业卫星总装工厂,到2027年,形成年产100颗卫星能力。以整星集成总装为核心,带动空间行波管、星载合成孔径雷达、惯性导航等核心部组件产业化,引进卫星载荷和卫星平台龙头企业,到2027年,卫星领域本地配套率达50%以上。发挥“通-导-遥”布局先发优势,加快凌云遥感卫星星座、微厘空间低轨卫星导航增强系统等组网,鼓励企业参与国家卫星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任务。
3.壮大航空制造产业链。加快发展有人、无人航空器整机制造,重点建设通用飞机交付中心、轻型运动飞机总装线项目,推进纵列式双旋翼无人机、大载重共轴无人机等生产制造。布局推进航空高效低碳发动机、智慧能源燃气轮机产业化,做强雷达罩、天线罩、传感器等关键部组件和特种合金、复合材料等航空材料。发挥航空维修改装产业优势,发展航空整机、发动机、模块部件等维修业务,拓展通用航空维修和培训业务,为民用、通用航空器提供全生命周期维修保障。
(二)创新平台提升工程。
4.构建高能级创新平台。加快建设齐鲁科创大走廊,高标准建设中科院济南科创城,打造国际领先的科技创新平台和综合性实验基地。推进创建空天信息领域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支持省低空监测网技术等重点实验室发展,谋划推进济南空天信息山东省实验室、碳源汇卫星遥感实验室等一批高水平创新平台,支持现有省级重点实验室优化提升。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创建重点(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等研发平台20家以上。策划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打造国际领先的空天综合试验装置群。
5.做强科研机构。支持齐鲁空天信息研究院、北京理工大学前沿技术研究院、济南先进动力研究所等重点科研机构发展,推进“北斗星动能”科技示范工程,开展低空与低轨遥感图像智能化处理、多源融合高精度定位、航空航天发动机等关键应用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为产业发展提供源头技术供给。
6.建强空天信息大学。支持空天信息大学加快推进校区建设,有序推进人才与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科研与人才培养等工作。支持空天信息大学与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等高校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逐步提升办学规模,基本形成相对稳定的学科研究方向和人才队伍。鼓励空天信息大学在高光谱卫星遥感数据智能解译、地球大数据、三维仿真等领域开展前沿技术研究。鼓励空天信息大学探索建立新型研究型高校联盟,推动联盟高校与地方、行业企业共建共管共享一批协同育人、协同创新及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三)信息应用拓能工程。
7.打造卫星应用场景。支持企业参与卫星星座建设,夯实空天信息数据获取能力。结合数字济南建设,围绕城市综合治理和行业应用需求,推动空天信息赋能智慧交通、自然资源、智能网联汽车、防灾应急、智慧农业、水利水务、生态气象等领域场景应用,打造一批“通-导-遥”一体化应用示范标杆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典型案例。推动空天地大数据时空管理、遥感智能计算与信息处理等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打造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调查与生态保护修复、河湖治理与安澜保障、水资源精细勘察与地下水监控等场景应用。支持开展“北斗+”产业融合应用、卫星导航芯片算法设计、车联网运营等业务。
8.发展低空新业态。加快推进低空监视服务系统研发,提升低空飞行器运行轨迹、行驶速度、高度等数据获取处理能力。围绕平阴榆山机场,打造济南低空产业示范基地,推动低空监视服务网在航空救援、航空护林巡查、无人物流、空中旅游观光等领域示范应用。积极创建国家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试验区)、城市空中交通管理试点,逐步完善覆盖全市域的起降点,支持企业开展医疗救援、飞行培训、低空旅游、物流运输、航空运动等业务,打造“低空+”新业态,培育低空消费。
9.布局消费应用终端市场。支持企业面向场景应用需求,针对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领域,研制生产新一代监测传感器、机载、船载、车载等智能终端;利用北斗定位导航、低轨导航增强、短报文与室内外融合定位等功能赋能传统产品,研制具有通导一体化功能的便携化、轻量化终端产品。支持企业面向大众消费市场,发展空天信息应用消费终端,加大以智能手机、智能穿戴等为代表的终端集成产品研发、制造和规模化应用;支持企业研发第三方卫星应用小程序、消费终端APP等应用软件。
(四)产业集群聚优工程。
10.打造特色产业园区。支持有条件的区县立足自身资源禀赋,规划建设特色产业园区。推进建设历城区济钢空天信息产业园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空天信息产业集聚区。加快推进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山东省未来产业园筹建。推进济南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中国算谷产业园等特色园区建设,创建临空经济示范区。支持章丘区打造空天信息大学科技园。支持莱芜区、商河县依托通航机场优势,推进莱芜雪野航空产业园、商河通航产业园等特色产业园区建设。
11.培育优质市场主体。加快培育和引进牵引力强、体量规模大、核心竞争力突出的链主企业,打造以链主企业为主体、链上企业协同发展的空天信息产业共同体。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空天信息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精准服务。围绕细分领域,打造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等骨干企业20家以上,推动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融资上市。培育一批技术实力过硬、商业模式新颖的初创型企业,推动实现“小进规”,带动空天信息产业链上企业突破300家、规模以上企业超过80家。
12.加大产业招引力度。建立多层次、多元化产业招引体系。完善空天信息产业图谱,聚焦火箭研制、卫星制造、航空制造和信息应用四大领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从研发制造、基础设施、运行生产到公益服务、飞行服务、维修保障、教育培训等全产业链招商引资活动,加大与国内外头部企业对接力度,促进强链补链延链。
(五)产业生态促融工程。
13.促进高端人才集聚。深入落实人才强省会战略,依托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海右计划”产业领军人才支持工程,靶向引进一批引领空天信息产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力争空天信息领域人才总量突破1200人。鼓励高校增设航空航天工程、飞行器制造设计、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等紧需专业,培养空天信息领域高端专业人才。鼓励高校、研发机构、企业共建产业学院、实训基地、人才培训机构,培养一批卓越工程师、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优秀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
14.打造资金保障体系。完善“政策扶持+产业基金+投融资支持”的资金保障体系,探索实施财政资金以“拨改投”方式支持产业发展。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省市引导基金等,通过组建子基金、股权直投等方式支持空天信息领域项目。持续发挥空天信息产业基金撬动作用,引入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打造形成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基金体系。建立金融协同工作机制,引导金融机构针对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实际需求,提供定制化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打造涵盖银行信贷、债券、股票、保险和融资担保等方面的全生命周期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体系。
15.营造良好产业发展氛围。推动空天信息产业联盟规范化运营,加强与航空航天领域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合作,高水平举办空天信息产业高峰论坛,策划举办空天信息领域论坛、研讨会等活动,争取国家级航空体育赛事、航空航天器材展会等重大活动落地,提升产业影响力。
五、支持政策
16.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对于投资强度大、市场前景好、带动作用强,且实际固定资产投资(不包含土地费用)2000万元以上的空天信息重点项目,自建成投产后,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5%分两年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支持1亿元。探索以“拨改投”方式给予支持。
17.支持基金投资。鼓励国内各类基金投资具有核心技术优势的空天信息企业。基金牵头对新设立空天信息企业或其母公司投资金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其实际投资金额(不含市区县财政资金、财政引导资金参与出资的部分)的5%给予补助,每投资1家企业最高可获得补助150万元,每家基金每年累计最高可获得补助1000万元。
18.支持特色园区打造。支持空天信息产业集聚发展,打造空天信息产业特色园区,对园区企业总收入中空天信息产业相关收入占比超过60%且空天信息产业产值达3亿元的,给予园区运营单位一次性200万元奖励。园区运营单位自行招引空天信息企业落地的,按企业类型给予园区运营单位奖励,其中每新增1家上市企业奖励100万元,新增1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瞪羚企业奖励50万元,新增1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奖励30万元。
19.支持商业航天发射。在我市依法从事商业运载火箭、卫星研发、生产或发射经营等活动的企业,在国家国防科工局和军委装备发展部批准(备案)的商业航天发射活动实施后,可申请发射保险贴费,贴费基数为“财产险”和“三者险”两项保费总额的30%,单个企业每年累计最高可获得补贴500万元。
20.支持企业资质获取。支持企业获取空天信息领域资质许可,对首次获得卫星无线电频率、空间无线电台设置(单个许可证载多个组、段频率的按1个计)、卫星地球站设置等使用许可,航空器整机、航空器发动机、燃气轮机等领域新取得型号合格证(TC)、生产许可证(PC)等相关资质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每个许可、资质最高5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每年累计最高可获得奖励200万元,奖励金额不超过企业当年度营收总额。
21.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空天信息企业纳税服务力度,开展针对性的政策解读和培训指导,落实企业研发、技改、技术装备进口减免税、留抵退税等财税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境内单位在轨交付的空间飞行器及相关货物视同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实行免退税办法的税收政策。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空天信息企业,全面落实所得税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校对/韩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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