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国微/紫光股份:紫光集团重整计划获表决通过
12月30日早间,紫光国微、紫光股份、学大教育公告称,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本次会议设立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以及出资人组进行分组表决。经统计表决结果,各组均已表决通过《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
根据公告,本次会议设立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以及出资人组进行分组表决。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组中,6家债权人投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人数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100%。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普通债权组中,进行投票的债权人共计1069家,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1240.94亿元,前述1069 家债权人全部投票同意,占进行投票的债权人人数的 100%,占进行投票的债权金额的100%。未出席本次会议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投票的债权人12 家,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35.78亿元。
综合以上投票情况,普通债权组中,1069家债权人投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人数的99.72%,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90.14%。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出资人组由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和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两名出资人组成,总出资额合计为人民币6.7亿元,两名出资人均投票同意《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占全部出资人的100%,占全部出资额的100%。出资人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紫光国微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各表决组均已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后续将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申请。该草案需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方可生效,尚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此前,在12月10日,紫光集团管理人披露紫光集团重整方案,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通过建立遴选机制开展多轮重整投资方案遴选工作,确定北京智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建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牵头方组成的联合体为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战略投资者,依法与战略投资者推进重整投资协议签署及重整计划草案制定等相关工作。重整计划草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须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方可生效。(校对|Arden)
*此内容为集微网原创,著作权归集微网所有,爱集微,爱原创
美国或对华实施新出口禁令 涉200家中国芯片商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