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10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
该2025年度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9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300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参与此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143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006,521,2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9129%。
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等11项议案。其中,第(一)至(六)项以及第(九)、第(十一)项议案需经2025年度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第(十一)项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第(七)至(八)项以及第(十)项议案需经2025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