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芯国际回应美投资者诉状,将积极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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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微网消息,12月15日,中芯国际发布公告指出,关注到一份于2020年12月10日(美国时间)在美国法院提交的关于公司部分证券的民事诉状,该诉状的原告代表其本人和其他声称在美国证券交易场外市场购买了公司部分证券的人士提起了诉讼。公司表示正在谨慎评估以上事宜,并将作出积极抗辩。

该诉状指称中芯国际发布的某些陈述或文件违反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第10(b)项和第20(a)项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据此公布的第10b-5规则的规定(该规定禁止与买卖证券相关的某些失实陈述及遗漏),并寻求未确定金额的经济补偿。但此诉讼还需要得到美国法院允许,才能以集体诉讼的形式进行。

此前因为行政成本高、ADR 成交量小等原因,中芯国际于2019年5月24日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已经申请其美国存托股自纽交所退市。6月将ADR从纽交所退市并降为一级,同时进入美国场外市场交易。同年9月完成SEC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销。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集微网,一方面,中芯国际所涉美国ADR交易仅占公司股本低于1%。同时中芯国际在今年登录科创板时已进行了全面的风险披露,也多次及时主动发布对外声明,澄清外界的不实传言和针对美国出口管制等说明公告,这些都是严格遵守相关披露规定的表现。另一方面,在美国这种相同类型的诉讼非常常见,且专门针对中概股。所以整体来看,相关诉讼对中芯国际的影响有限。

近几年来,随着中美贸易摩擦加剧,中概股频频成为美国律师事务所发起集体诉讼的攻击目标,京东、拼多多、蔚来汽车、阿里巴巴、新东方等无一幸免。据统计,过去3年间,美国证券集体诉讼案件每年超过400多件,平均不到一天就发生一起。这些案件多围绕上市公司财务文件虚假或者误导性陈述、违反Rule10b-5反欺诈的规定等展开。

针对中概股的集体诉讼数量急剧上升,美国的许多律师事务所对证券集体诉讼的热情空前高涨,因为他们能从案件和解费和赔偿款中抽取高额报酬,通常比例能达到赔偿款的20%至49%。

据了解,此次对中芯国际发起诉讼代表之一为罗森律师事务所(Rosen Law Firm),其就以证券集体诉讼和股东派生诉讼为主业,该律师事务所在其官网上宣称,其在全美证券集体诉讼的受理上自2013年以来一直稳居全美前三名。(校对/ICE)

责编: 陈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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