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丰电子:推出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 授予价为24.50元/股

来源:爱集微 #江丰电子#
1.3w

集微网消息,12月27日,江丰电子发布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本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317人,为公司公告本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4.50元/股。

本次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0万股,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76%。其中首次授予320万股,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41%,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预留80万股,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35%,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

截止目前,江丰电子尚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为2019年公告的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际授予股票期权1,464万份;加上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400万股,所涉及的标的股票合计1,864万股,占目前总股本22,730.1861万股的8.20%。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且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标的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公告显示,本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若本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授予,则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若本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授予,则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

据悉,该计划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为: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

江丰电子表示,此举是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校对/Arden)

责编: 邓文标
来源:爱集微 #江丰电子#
THE END

*此内容为集微网原创,著作权归集微网所有,爱集微,爱原创

关闭
加载

PDF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