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等五部门发布新能源汽车企业安全体系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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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工信部联合公安部、交通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企业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安全管理机制、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检测平台效能、优化售后服务能力、加强事故响应处理等方面强化组织保障、规范产品安全性设计、强化供应商管理、提高动力电池安全水平、加强服务网点建设、深化事故调查分析等方面进行展开。

动力电池是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在提高动力电池安全水平方面,《意见》中指出,企业要积极与动力电池供应商开展设计协同,持续优化整车与动力电池的安全性匹配以及热管理策略,明确动力电池使用安全边界,提高动力电池在碰撞、振动、挤压、浸水、充放电异常等状态下的安全防护能力。鼓励企业研究应用热失控实时监测预警装置和早期抑制及灭火措施。

此外,在强化供应商管理方面,《意见》指出,企业要对动力电池、驱动电机及整车控制系统等关键零部件供应商提出明确的产品安全指标要求,制定供应商质量体系评价制度,强化供应商评估。

与传统燃油车不同,《意见》还提出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一是加强网络安全防护,企业要依法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车联网卡实名登记、汽车产品安全漏洞管理等要求。二是强化数据安全保护。企业要切实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三是落实个人信息安全防护。企业要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制定内部管理和操作规程,对个人信息实行分类管理,并采取相应的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校对/LL)

责编: 王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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