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1000万元,《厦门市进一步加快推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出炉

来源:爱集微 #厦门# #政策# #EDA#
1.6w

集微网消息,7月10日,《厦门市进一步加快推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印发,从支持人才引进、支持研发创新、支持提质增效、支持生态建设四大方面提出了13条举措。

(一)支持人才引进

1.高端人才安家补助。在现有人才政策的基础上,对市集成电路办发布项目申报通知当年和前2个年度内企业新引进,符合《厦门市集成电路产业高端人才评定标准(试行)》,且经市集成电路办审核确认的A类、B类、C类集成电路高端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补助,按40%、30%、30%的比例分3年发放。

2.毕业生就业补助。对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符合《厦门市集成电路产业相关紧缺专业目录》,毕业后3年内到本市集成电路领域企业就业,且与本市集成电路企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毕业生,按照本科生18000元/年、硕士生30000元/年、博士生42000元/年给予补助,以实际缴纳社会保险金月数核算补助金额,每名毕业生补助不超过2年。

(二)支持研发创新

3.流片补助。对企业、高校或科研院所研发多项目晶圆的,分别按直接流片费用的60%、70%给予补助;对首次完成全掩膜工程产品流片(含Foundry IP授权、掩膜版制作、晶圆片等,晶圆片数量超过12片的,按12片核算)的,按流片费用的30%给予补助,其中利用符合条件集成电路生产线进行流片的按40%给予补助。上述补助每个单位年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4.IP购买补助。对企业购买IP用于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含)等高端芯片研发且向市集成电路办报备的,按照IP购买直接费用的30%给予补助。每个单位年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5.EDA工具购买补助。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购买EDA设计工具软件的,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20%给予补助,其中购买国产EDA设计工具软件的,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30%给予补助。每个单位年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支持提质增效

6.设备购买补助。对企业购买国外、国内厂商配套的核心设备(光刻设备、薄膜设备、刻蚀清洗设备、离子注入及扩散设备、研磨抛光设备、封装测试设备、检测设备等)的,分别按采购金额的5%和10%给予补助。每个单位年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7.设备融资租赁补助。支持企业开展融资租赁,对企业通过设备融资租赁方式开展项目建设的,按照设备融资租赁费用(手续费、利息)的20%给予补助。每个单位年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8.电力稳压系统补助。对企业为提高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等项目配电质量自主投入建设电力稳压系统,且项目电压等级达到10kV(含)以上的,对照《电力稳压系统设备清单》,按照实际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每个单位年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9.洁净室装修补助。对企业按照项目千级、百级及以上等级装修洁净室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每个单位年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四)支持生态建设

10.芯片采购补助。对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系统(整机、终端、模组)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芯片的,按照采购金额的10%给予补助。每个单位年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累计不超过3年。向关联企业的采购不计入补助核算采购费用总额。

11.封装测试补助。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首年度利用符合条件的生产线进行封装测试的,按照封装测试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个单位年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2.支持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服务能力。平台为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支撑、流片代理、人才培训等服务,且每年服务企业数达到50家以上的,按照服务收入的30%给予平台奖励。每个平台年度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3.支持举办行业活动。经报市集成电路办同意,在本市组织举办全国性创新创业大赛、行业年会、产业大会、产业论坛等以推动产业发展为目的的非营利性活动,对活动场租费、交通费、资料费及专家差旅费、食宿费等支出的50%给予补助。每场活动补助不超过100万元。(校对/韩秀荣)

责编: 韩秀荣
来源:爱集微 #厦门# #政策# #EDA#
THE END

*此内容为集微网原创,著作权归集微网所有,爱集微,爱原创

关闭
加载

PDF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