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艳柔)11月30日,江化微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由殷福华变更为淄博星恒途松,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殷福华变更为淄博市财政局。
据了解,2021年11月18日和2022年3月28日,殷福华、季文庆及镇江市杰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转让方”)与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星恒途松”或“买受方”)分别签署了《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与殷福华、季文庆以及镇江市杰华投资有限公司有关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与殷福华、季文庆以及镇江市杰华投资有限公司有关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将转让方累计持有的公司22,448,6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550%)转让给淄博星恒途松。
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已于2022年4月12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殷福华仍然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021年11月18日和2022年9月15日,江化微与淄博星恒途松分别签署了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淄博星恒途松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41,880,124股股票,最终认购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案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淄博星恒途松持有公司71,063,330股股票,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23.96%,殷福华持有公司49,336,370股股票,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16.63%。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淄博星恒途松有权提名董事会的多数席位。因此,前述股份转让及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淄博星恒途松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淄博市财政局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校对/黄仁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