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科恒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英德科恒、珠海科恒、珠海浩能、浩能科技与格力供应链、格创供应链将开展《合作框架协议》约定的业务合作。
格力供应链和格创供应链共给予江门科恒、英德科恒、珠海科恒、珠海浩能和浩能科技原料采购业务额度人民币6.5亿元,该额度为可循环使用额度。
同时,经浩能科技内部程序审议,同意为江门科恒、英德科恒、珠海科恒、珠海浩能和浩能科技全面有效履行《合作框架协议》及格力供应链和格创供应链与江门科恒、英德科恒、珠海科恒、珠海浩能和浩能科技所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提供约定的应收账款的质押担保责任。
据介绍,格力供应链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珠海格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信发展”)之全资子公司;格创供应链为格力供应链之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格力供应链、格创供应链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科恒股份表示,与关联方开展供应链原材料代采业务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的需要。
另据披露,2024年年初至3月7日,科恒股份与格力供应链、格创供应链等受同一主体控制的其他关联人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9,620.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