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磅发文!国办出台支持创投“十七条”
2.浙江富浙绍芯集成电路产业基金成立,出资额50亿元
3.第三批央企创新联合体建设启动,聚焦工业软件、算力网络等方向
4.今年超千家“小巨人”企业将获财政奖补支持
5.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成都出台实施细则
6.深芯盟先进开放计算专业委员会揭牌成立 首批理事单位公布
1.重磅发文!国办出台支持创投“十七条”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在培育多元化创业投资主体、多渠道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加强创业投资政府引导和差异化监管、健全创业投资退出机制、优化创业投资市场环境等六个方面,出台了十七条举措,涵盖募、投、管、退等全链条,支持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
以下是《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部分内容:
发展创业投资是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总体要求
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创业投资“募投管退”全链条,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和管理制度,积极支持创业投资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创业投资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引导创业投资稳定和加大对重点领域投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科技型企业成长,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提供有力支撑。
二、培育多元化创业投资主体
(一)加快培育高质量创业投资机构。鼓励行业骨干企业、科研机构、创新创业平台机构等参与创业投资,重点培育一批优秀创业投资机构,支持中小型创业投资机构提升发展水平。引导创业投资机构规范运作,提升股权投资、产业引导、战略咨询等综合服务能力。创业投资机构按规定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的,应当依法依规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未经登记备案的主体,应当用自有资金投资。
(二)支持专业性创业投资机构发展。加大高新技术细分领域专业性创业投资机构培育力度,引导带动发展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促进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聚焦新领域新赛道,对投资原创性引领性科技创新的创业投资机构,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创业投资充分发挥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的作用。
(三)发挥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作用。充分发挥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作用,进一步做优做强,提高市场化运作效率,通过“母基金+参股+直投”方式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优化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改革完善基金考核、容错免责机制,健全绩效评价制度。系统研究解决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集中到期退出问题。
(四)落实和完善国资创业投资管理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利用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行业科技领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的投资力度。健全符合创业投资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的国资创业投资管理体制和尽职合规责任豁免机制,探索对国资创业投资机构按照整个基金生命周期进行考核。
三、多渠道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
(五)鼓励长期资金投向创业投资。支持保险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做好对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穿透后底层资产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未上市公司股权的,底层资产风险因子适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相关要求。鼓励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发行公司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增强创业投资机构筹集长期稳定资金的能力。
(六)支持资产管理机构加大对创业投资的投入。支持资产管理机构开发与创业投资相适应的长期投资产品。在依法合规、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支持私募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创业投资基金。鼓励资产管理机构针对科技型企业在不同成长阶段的经营特征和金融需求,提供并完善股权投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和资产服务信托等综合化金融服务。
(七)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直接股权投资试点范围。支持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在总结上海试点开展直接股权投资经验基础上,稳步扩大试点地区范围,充分发挥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在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企业重组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
(八)丰富创业投资基金产品类型。鼓励推出更多股债混合型创业投资基金产品,更好匹配长期资金配置特点和风险偏好,通过优先股、可转债、认股权等多种方式投资科技创新领域。积极发展创业投资母基金和契约型创业投资基金。
四、加强创业投资政府引导和差异化监管
(九)建立创业投资与创新创业项目对接机制。实施“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开展科技计划成果路演、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月一链”等活动,组织遴选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带动就业较多的企业和项目,加强与创业投资机构对接。
(十)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优选一批高成长性企业,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围绕企业专利产业化开展领投和针对性服务,加强规范化培育和投后管理。
(十一)持续落实落细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等企业的税收支持政策,加大政策宣传辅导力度,持续优化纳税服务。
(十二)实施符合创业投资基金特点的差异化监管。细化《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监管要求,对创业投资基金在登记备案、资金募集、投资运作、风险监测、现场检查等方面实施与其他私募基金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支持创业投资基金规范发展。
(十三)有序扩大创业投资对外开放。修订完善《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便利外国投资者在境内从事创业投资。支持国际专业投资机构和团队在境内设立人民币基金,发挥其投资经验和综合服务优势。引导和规范我国创业投资机构有序开展境外投资。深入推进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进一步优化外商直接投资(FDI)项下外汇管理,便利创业投资机构等经营主体办理外汇业务。研究规范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机制和制度框架,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引导境外创业投资机构规范开展跨境投资。
五、健全创业投资退出机制
(十四)拓宽创业投资退出渠道。充分发挥沪深交易所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北交所)、区域性股权市场及其“专精特新”专板功能,拓宽并购重组退出渠道。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建立上市融资、债券发行、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提高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北交所)发行审核质效。落实好境外上市备案管理制度,畅通外币创业投资基金退出渠道。
(十五)优化创业投资基金退出政策。加快解决银行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企业的股权退出问题。支持发展并购基金和创业投资二级市场基金,优化私募基金份额转让业务流程和定价机制,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与创业投资基金协同发展。推进实物分配股票试点。
六、优化创业投资市场环境
(十六)优化创业投资行业发展环境。建立创业投资新出台重大政策会商机制,各部门在出台涉创业投资行业、创业投资机构等重大政策前,应按规定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防止出台影响创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积极性的政策措施。持续提升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登记管理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创业投资行业统计分析体系,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
(十七)营造支持科技创新的良好金融生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支持银行与创业投资机构加强合作,开展“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研究完善并购贷款适用范围、期限、出资比例等政策规定,扩大科技创新领域并购贷款投放。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可转债募集资金并购科技型企业。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作为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压实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2.浙江富浙绍芯集成电路产业基金成立,出资额50亿元
企查查APP显示,6月20日,浙江富浙绍芯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出资额50亿元,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沈梦怡,经营范围包含: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其合伙人包括:浙江富浙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产投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浙江省产业基金有限公司、绍兴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绍兴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绍兴滨海新区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此前,5月8日下午,浙江省集成电路基金签约仪式举行。当时绍兴政务官微显示,此次落地绍兴的省集成电路基金规模为50亿元。省集成电路基金注册落地越城区,投资方向与绍兴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高度吻合,目前已储备芯联集成三期等集成电路项目20余个。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官微显示,浙江省集成电路基金致力于推动浙江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及“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富浙基金公司作为浙江省集成电路基金的管理人,将联合浙江省产投集团,有效依托浙资运营平台优势,共同打造浙江省基金管理示范标杆,为省内企业在产业投资、产业链协同和产业集聚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富浙基金公司现已投资中欣晶圆、众硅电子、江丰电子、同创普润、创欣新材、长飞先进等企业。
3.第三批央企创新联合体建设启动,聚焦工业软件、算力网络等方向
据新华社报道,国务院国资委6月14日启动第三批中央企业创新联合体建设,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重点领域,在工业软件、工业母机、算力网络、新能源、先进材料、二氧化碳捕集利用等方向组织中央企业续建3个、新建17个创新联合体。
完成第三批布局后,共21家中央企业牵头建设24个创新联合体,全面带动高校院所、地方国企、民营企业等产学研用各类创新主体,加快完善产业创新组织机制。
据报道,近期,多家央企积极推进创新联合体建设。6月5日,中国电科在京组织召开未来产业联合体指挥部成立大会,大会发起成立三个领域的未来产业联合体指挥部,由中国电科牵头,中国移动、机械总院等十余家央企参与共建。
今年5月,国务院国资委开展第二批中央企业原创技术策源地布局建设,在量子信息、类脑智能、生物制造等36个领域,支持40家中央企业布局52个原创技术策源地。两批布局后,共有58家中央企业承建97个原创技术策源地。
下一步,国务院国资委将推动各中央企业加大第一、二批策源地建设力度,结合实际加快推进“鼓励关注类”策源地建设,深入实施“加强应用基础研究”等11个行动计划,力争在量子信息、6G、深地深海、可控核聚变、前沿材料等领域取得一批原创成果,推动中央企业持续完善创新体系、增强创新能力、激发创新活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4.今年超千家“小巨人”企业将获财政奖补支持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通知提出,2024年至2026年,聚焦重点产业链、工业“六基”(基础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基础材料、基础软件、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通过财政综合奖补方式,分三批次重点支持“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首批先支持1000多家“小巨人”企业,以后年度根据实施情况进一步扩大支持范围。
中央财政资金将从三方面支持重点领域的“小巨人”企业。一是支持企业围绕打造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不断夯实企业立身之本。二是支持企业围绕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提升协作配套能力,不断夯实产业基础支撑。三是支持地方探索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赋能,不断夯实服务体系。
奖补标准方面,新一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补政策拟沿用此前标准,即按照每家企业连续支持3年、每家企业合计600万元测算对地方的奖补数额。每批次奖补资金分两次下达,实施期初下达50%,实施期末根据绩效评价情况下达剩余资金。其中,对推进计划投资总额未达2000万元的企业,收回资金;对推进计划投资总额达2000万元以上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企业,不再安排剩余资金。(来源: 人民日报)
5.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成都出台实施细则
近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六部门印发《成都市进一步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支持算法工具源头创新
(一)鼓励研制人工智能开发框架
1.支持标准
鼓励企业、科研机构研制人工智能开发框架,对经认定的“首版次”软件产品,按其研发支出金额10%的比例,对研制单位一次性给予最高250万元的资金补贴。
2.实施细则
按照《成都市关于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成经信办〔2023〕25号)第七条第(一)款执行。
3.政策咨询
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
(二)鼓励应用人工智能开发框架
1.支持标准
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应用人工智能开发框架,对经认定的“首版次”软件产品,按其销售合同执行金额10%的比例,对应用单位一次性给予最高250万元的资金补贴。
2.实施细则
按照《成都市关于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成经信办〔2023〕25号)第七条第(二)款执行。
3.政策咨询
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
(三)鼓励围绕国产人工智能开发框架研制基础软硬件产品
1.支持标准
鼓励在蓉各类创新主体围绕国产人工智能开发框架,研发相关基础软硬件产品,经评审择优,给予最高200万元研发经费支持。项目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经评审择优,给予重点项目最高200万元经费支持,项目执行期不超过2年;给予一般项目最高20万元经费支持,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
2.实施细则
按照《成都市重点研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成科字〔2022〕64号)第六条执行。
3.政策咨询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处
支持算法创新转化
(一)支持开展核心算法研发
1.支持标准
支持企业、高校院所开展核心算法研发,研制全栈国产化的通用大模型,对取得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含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立项项目成果或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成果并在蓉落地转化的,经评审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经费支持。采用前资助支持方式,项目执行期不超过3年。
2.实施细则
按照《成都市重点研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成科字〔2022〕64 号)第八条第(一)款及相关文件执行。
3.政策咨询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处
(二)支持开展行业大模型研发应用
1.支持标准
支持企业、高校院所开展行业大模型研发应用,对性能先进且成功通过国家大模型备案登记的前十名,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2.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是从事人工智能产业相关业务的企业或高校院所,且在成都市新经济公共管理服务平台上填报人工智能相关信息;
(2)申报主体对行业大模型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该行业大模型成功通过中央网信办备案登记;
(3)申报主体近三年信用良好,无重大安全事故、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有效期内;
(4)本条款所提“前十名”是指成功通过国家大模型备案登记,按备案通知书上备案号所显示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名的前十名。当备案数量达到九个后,若同一备案时间的大模型数超过一个,则将同一备案时间的大模型作为并列第十名对待。
3.申报材料
(1)支持开展行业大模型研发应用项目申报表;
(2)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行业大模型通过中央网信办备案证明材料;
(4)其他需要补充的有关证明材料。
4.政策咨询
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人工智能产业处
支持算法首试首用
(一)支持应用人工智能算法打造典型应用场景
1.支持标准
支持企业应用智能算法、人工智能软硬件、生成式产品在“智慧蓉城”建设中打造典型应用场景,对经评定为标杆场景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
2.申报材料、申报流程等按照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制定相应政策实施细则执行。
3.政策咨询
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场景建设处(元宇宙产业处)
(二)支持算法采购应用
1.支持标准
对首次采购获得发明专利的智能算法并用于软硬件产品的企业,按第一年采购合同执行金额的10%给予一次性最高250万元奖励。
2.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是从事人工智能产业相关业务的企业,且在成都市新经济公共管理服务平台(链接:www.cdxjj.net)上填报人工智能相关信息;
(2)申报主体采购的算法产品取得发明专利;
(3)申报主体首次采购所申报的算法产品(仅限单个采购合同);
(4)申报主体近三年信用良好,无重大安全事故、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有效期内。
3.申报材料
(1)支持算法采购应用项目申报表;
(2)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算法产品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发明专利证书上的产品名称须与采购合同约定的产品主体名称一致;
(4)算法产品上一年度采购合同、发票及上一年度付款凭证,发票上的产品名称须与申报算法产品的主体名称一致;
(5)算法产品销售单位对申报主体首次采购该算法产品的确认函;
(6)算法产品用于申报单位软硬件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
(7)其他需要补充的有关证明材料。
4.政策咨询
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人工智能产业处
支持建设创新应用平台
(一)支持创建人工智能领域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
1.支持标准
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创建人工智能领域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对新获批建设的人工智能领域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
2.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流程等按照市科技局制定相应政策执行。
3.政策咨询
市科技局发展规划处
(二)支持建设公共算法服务平台
1.支持标准
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和行业协会等建设运营算法检测、验证、对接交易、生成式内容评测等公共算法服务平台,对于产生实际收入的,经评审择优,按平台年度服务性收入的10%,给予单个平台每年最高100万元补贴,每年评选平台不超过10个。
2.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是从事人工智能产业相关业务的企业、科研机构或行业协会,且在成都市新经济公共管理服务平台上填报人工智能相关信息;
(2)申报主体建设运营的公共算法服务平台具备算法检测、验证、对接交易、生成式内容评测或其他相关功能,并已有相关对外服务案例;
(3)申报主体近三年信用良好,无重大安全事故、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有效期内;
(4)根据《公共算法服务平台补贴项目评选指标》(见附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3.申报材料
(1)支持建设公共算法服务平台项目申报表;
(2)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共算法服务平台上一年度服务性收入专项审计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报告每页右下角带二维码,包含上一年度公共算法服务平台服务性收入总额、收入明细及对应的发票和凭证清单等核心内容);
(4)公共算法服务平台项目报告(包含项目建设背景、建设主要内容、重点方向、服务领域、系统功能、服务案例等);
(5)公共算法服务平台补贴项目评选相关证明材料(按照附件所列材料清单逐项提供);
(6)其他需要补充的有关证明材料。
4.政策咨询
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人工智能产业处
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一)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1.支持标准
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3亿元、5亿元、10亿元,且人工智能相关业务收入占比60%以上的人工智能企业,分别给予企业核心团队10万元、20万元、25万元一次性支持。
2.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从事人工智能产业相关业务的企业,且在成都市新经济公共管理服务平台(链接:www.cdxjj.net)上填报人工智能相关信息;
(2)申报主体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含)3亿元、5亿元、10亿元,且为本政策实行期间首次突破;
(3)申报主体上一年度主营业务中人工智能业务收入占比达到60%(含)以上;
(4)申报主体近三年信用良好,无重大安全事故、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有效期内。
3.申报材料
(1)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项目申报表;
(2)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单位上一年度审计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报告每页右下角带二维码);
(4)申报单位上一年度人工智能业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报告每页右下角带二维码);
(5)企业核心团队成员名单(含团队成员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等);
(6)其他需要补充的有关证明材料。
4.政策咨询
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人工智能产业处
(二)鼓励企业做专做精
1.支持标准
鼓励企业做专做精,对新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人工智能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2.申报流程按照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发布相关通知执行。
3.政策咨询
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企业服务处
支持企业上市融资
(一)支持企业上市
1.支持标准、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流程按照市委金融办制定相应政策执行。
2.政策咨询
市委金融办资本市场处
(二)支持企业融资
1.支持标准
对于获得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且人工智能相关业务收入占比60%以上的人工智能企业,按企业实际获得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2.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从事人工智能产业相关业务的企业,且在成都市新经济公共管理服务平台(链接:www.cdxjj.net)上填报人工智能相关信息;
(2)申报主体上一年度主营业务中人工智能业务收入占比达到60%(含)以上;
(3)申报主体上一年度获得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金额之一即可;
(4)申报主体近三年信用良好,无重大安全事故、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有效期内。
3.申报材料
(1)支持企业融资项目申报表;
(2)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单位上一年度审计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报告每页右下角带二维码);
(4)申报单位上一年度人工智能业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报告每页右下角带二维码);
(5)申报主体上一年度获得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的证明材料;
(6)申报主体上一年度获得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总额的收款凭证;
(7)其他需要补充的有关证明材料。
4.政策咨询
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人工智能产业处
支持企业集聚发展
(一)支持企业集聚发展
1.支持标准
对于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工智能产业示范园区,按照园区人工智能业务收入规模万分之一的比例,分别给予其专业化运营机构最高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2.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成都市内人工智能产业相关园区的专业化运营机构;
(2)园区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工智能产业示范园区;
(3)申报主体近三年信用良好,无重大安全事故、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有效期内。
3.申报材料
(1)支持企业集聚发展项目申报表;
(2)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园区证明材料;
(4)园区上一年度人工智能业务收入规模的专项审计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报告每页右下角带二维码,包含园区企业列表、人工智能业务收入清单等)。
(5)其他需要补充的有关证明材料。
4.政策咨询
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人工智能产业处
支持高端要素聚集化
(一)支持建设人工智能数据集
1.支持标准
支持企业自主或联合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等建设高质量人工智能数据集,每年遴选数据集建设单位,纳入智慧蓉城应用场景实验室,共同开展重点领域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打造高质量公共数据集。每年数据集建设单位遴选数不超过5家。
2.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流程按照市发改委(市数据局)、市城市运行和政务服务办相应通知执行。
3.政策咨询
市发改委(市数据局)数据规划发展处
市城市运行和政务服务办场景推进处
(二)人工智能领军智荟行动
1.支持标准
对在蓉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获得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最高成就奖及特等奖的个人或团队,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其他奖项(不含优秀博士论文)的个人或团队,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2.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与人工智能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个人或团队;
(2)申报主体所在单位为从事人工智能产业相关业务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且在成都市新经济公共管理服务平台上填报人工智能相关信息;
(3)申报主体获得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最高成就奖、特等奖以及其他奖项(不含优秀博士论文);
(4)申报主体仅能通过一家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推荐申报;
(5)一个获评奖项仅限申报一次奖励;
(6)申报主体近三年信用良好,无重大安全事故、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有效期内。
3.申报材料
(1)人工智能领军智荟行动项目申报表;
(2)个人或团队与人工智能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明材料;
(3)个人或团队所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获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项目的原始申报材料;
(5)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获奖证明材料;
(6)其他需要补充的有关证明材料。
4.政策咨询
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人工智能产业处
支持开展标准研制
(一)支持开展标准研制
1.支持标准
鼓励企业参与人工智能标准研制与场景建设标准研制,对主导制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60万元、40万元、25万元的奖励,单个企业每年获得奖励累计不超过100万元。其中对第一承担单位奖励金额分别为40万元、25万元、15万元,第二承担单位奖励金额分别为20万元、15万元、10万元。
2.实施细则
按照《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成经信办〔2023〕44号)第二条第(五)款第13条执行。
3.政策咨询
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企业服务处
其余事项
(一)年度项目申报时间、申报要件、申报标准等具体规定以各责任单位当年发布的申报指南/通知为准,申报指南/通知通过各责任单位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二)本实施细则所述“申报材料”是指申报政策所需提供的基本材料,申报时政策主管部门可在申报通知中要求申报单位(企业)提供其他必要的申报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企业)公章,各区(市)县对上报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申报材料的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项目申报时间以具体申报通知为准,由各区(市)县组织当地申报单位(企业)申报,并行文上报。
(三)本实施细则第四点(二)条所述“服务性收入”是指与本平台直接相关的对外服务收入。
(四)本实施细则所述“人工智能业务收入”是指开展人工智能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与设备制造、人工智能服务的相关收入。
(五)本实施细则第六点(二)条所述“实际获得投资额”是指申报主体上一年度实际获得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的总额。
(六)除多渠道筹资项目外,市级各专项资金对同一项目原则上不重复支持(同一产品视为同一项目)。同一项目申报了中央、省补助资金或申报了多项市级专项资金的,应当在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中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补助资金情况。
(七)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只能享受一次。
(八)本政策支持项目结合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和项目申报情况择优选定,对符合条件但当年未能享受到政策支持的项目纳入专项资金项目库,在后续年度的政策支持中予以优先考虑。
(九)本实施细则认定的金额不含税。
(十)除中小企业和补差类项目外,其余项目补助(奖励)资金低于10万元(不含)不纳入补助(奖励)范围。
(十一)本实施细则由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会同各牵头单位负责解释。
(十二)本实施细则自2024年7月11日生效,有效期至市经信局等7部门印发的《成都市进一步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成经信发〔2024〕1号)失效之日。有效期内,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本实施细则相关涉及内容从其变化。
6.深芯盟先进开放计算专业委员会揭牌成立 首批理事单位公布
近日,在粤港澳大湾区RISC-V技术研讨会暨先进开放计算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上,芯华章与中国电子、长城科技、腾讯、深圳市重大产业投资集团、新思科技、睿思芯科、蓝芯算力、清华-伯克利、东南大学、中山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鹏城实验室等30余家企业和科研院所,一同担任先进开放计算专业委员会首批理事单位,为产业提供覆盖RISC-V全流程的验证方案。
作为一种新兴指令集,RISC-V的验证工作尤为重要。比起成熟架构,RISC-V充满了更多的开放性和不确定性。
只有借助更充分、更完备的验证,才能保障基于RISC-V架构相关产品的稳定性,从而助力其获得大规模的商业部署。
聚焦验证领域,芯华章从底层架构创新做起,提供覆盖RISC-V全流程需求的客制化验证方案,包括在core IP层面提供RISC-V指令和架构实现验证,在RISC-V SoC层面针对多核互联、多接口的验证,以及对基于RISC-V处理器的应用提供完整的全系统验证方案。
同时,也提供灵活的脚本接口,允许工程师自定义验证环境,以适应不断变化的RISC-V生态系统。
RISC-V IP core验证
在一致性证明过程中,芯华章的等价性验证工具GalaxEC支持RISC-V处理器的算术逻辑单元ALU,包括乘法单元及浮点运算等C++模型到RTL实现的等价性验证,确保设计在整个实现过程中的一致性和正确性。
从IP到RISC-V多核及SoC的设计仿真验证及调试
基于芯华章自主研发的多核一致性模型,GalaxPSS可以自动化生成大量针对Cache Coherency的C testcase,大大降低对工程师手工编写验证场景的经验依赖,提高验证的场景覆盖率和完备性,在和国内领先的RISC-V处理器IP供应商芯来科技合作中,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肯定。
创新引领 l 芯华章联手芯来科技提升RISC-V处理器设计验证
此外,芯华章逻辑仿真器GalaxSim通过对SystemVerilog和UVM标准的支持,能够为RISC-V CPU的研发提供仿真支持,同时其独有的Turbo模式更能成倍加速多核RISC-V处理器的仿真验证效率。
目前,GalaxSim在多个客户测试用例上已经取得了2-3倍的仿真性能提升,大幅降低了仿真回归测试的时间。
作为验证的必备基础工具之一,芯华章调试系统Fusion Debug也针对RISC-V处理器提供深度定制调试服务。
复杂RISC-V系统级验证和软件适配
在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开源RISC-V处理器“香山”项目中,芯华章双模硬件仿真系统HuaPro P2E也有亮眼表现。
不同于传统的原型验证或硬件仿真,HuaPro P2E基于统一的软件平台和硬件平台,实现了有效的创新双模工作形式:
◉ 硬件仿真模式下支持高达7千多个全信号互连,全信号不限深度的调试,以及各种虚拟验证方案。
◉ 在原型验证模式下,通过一键式原型验证流程可以大大缩短验证时间,在超大规模SoC设计可以实现高达10M的仿真速率,以满足软件开发调试需求,同时还有丰富的接口解决方案。
HuaPro P2E —— 香山SoC Demo
未来,以先进开放计算专业委员会成立为契机,芯华章将继续链接RISC-V先进开放计算领域技术、产业、人才、资本资源优势,深化生态聚合,破解行业关键共性痛点问题,加快科技成果向新质生产力转化,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芯”动力。(来源: 芯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