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2月09日,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召集,董事会于1月24日发布通知。会议于2月9日下午14点30分在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蓝村镇鑫源东路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5名,代表公司股份89,875,1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959%。其中,现场3人代表股份45,045,635股;网络投票72人代表股份44,829,529股;中小投资者72人代表股份13,293,529股。
会议审议两项议案。《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9%,中小投资者同意票占其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3%,关联股东李晓雨、郭克云回避表决,议案获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5%,议案获通过。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