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6日,精智达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针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相关事项进行审阅。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显示,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 发行类第7号》等规定,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精智达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未损害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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