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6日,瑞联新材发布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指出,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实施和评价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监督,经理层组织日常运行。公司内控目标是保障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等,但存在固有局限。
评价结论表明,在2025年12月31日评价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无影响内控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且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
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多家子公司,资产与营收占比均达100%,业务涉及公司治理、采购销售等多方面,重点关注募集资金使用等风险领域。
公司依据内控规范体系开展评价工作,内控缺陷认定标准与往年一致,并分别明确了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的定量和定性标准。报告期内,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控均未发现重大、重要及一般缺陷,也无未完成整改的缺陷。
2025年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有效,2026年将按相关规范,结合实际优化制度,规范执行,强化监督检查与宣传培训,提升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