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8日,星宇股份发布《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星宇股份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上市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该公司拟定的《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已分别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以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等基本原则,参与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骨干员工,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存续期为72个月,所获标的股票自最后一笔过户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三期解锁,分别为12个月解锁40%、24个月解锁30%、36个月解锁30%。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为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多项程序,包括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并聘请律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但公司仍需召开股东会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且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依法实施,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如有)应回避表决。
此外,公司已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履行了现阶段所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后续还需按规定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