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08日,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8日下午13:30在上海国泰路127号复旦国家大学科技园4号楼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于2026年5月23日发布召开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计316,813,3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613%,其中A股股东代表251,654,985股,占30.5511%;H股股东代表65,158,409股,占7.9102%。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且与公告一致,未修改议案。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审议的议案均获通过,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单独计票。提交的两项决议事项,即签订《共建“复旦大学集成电路工程技术融合创新中心”一期项目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修订《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均以普通决议程序表决通过。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