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1日,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后形成首轮问询问题。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问题研究落实,并公开披露《问询函》回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证监会同意注册方可实施,最终结果及时间不确定,公司将披露进展,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蓝特光学回复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结果尚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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