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12日,航天长峰发布《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
规定适用于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含内部董事、独立董事、外部董事。薪酬分配管理遵循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结合等原则。董事会提名及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与薪酬方案建议,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每年围绕战略研究工资总额,遵循战略导向、市场化改革、以实际绩效为根本原则。董事和高管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等构成,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综合的50%。不同类型人员薪酬确定方式有别。
绩效考核主要是经营业绩考核,包括年度和任期考核,设四个等级,结果用于薪酬发放等。当董事、高管出现违法违规等情况,公司有薪酬止付追索机制。公司需按规定披露薪酬信息,相关人员对薪酬有异议可申诉。规定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