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19日,朗科科技发布《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相关规定。6月2日,董事会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并于6月3日发布通知。
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6月18日15: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高新南六道朗科大厦19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6月18日9:15 - 15:00。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74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5,343,1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6164%,其中现场会议股东0人,网络投票股东374人。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通知相符,未修改或增加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55,216,585股,占比99.7712%;《关于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55,224,385股,占比99.7853%;《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55,093,485股,占比99.5488%,三项议案均获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