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26日,通合科技发布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6年4月21日,通合科技获中国证监会同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5,219,327张,募集资金总额521,932,700.00元,扣除费用后净额为512,993,334.24元。截至6月8日,保荐机构东北证券将扣除承销费后的515,328,926.42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资金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
为规范资金管理,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6月26日,公司、东北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中信银行石家庄分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6月25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情况为:数据中心用供配电系统及模块研发生产项目在民生银行石家庄胜利北大街支行账户余额0.00元,在中信银行石家庄体育北大街支行账户余额397,032,395.11元;补充流动资金在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账户余额108,396,678.07元,合计505,429,073.18元。差异主要是已使用部分资金投入项目及部分发行费用未支付。
协议主要内容包括:甲方(通合科技)专户仅用于对应项目资金存储和使用;甲乙双方遵守相关法规;丙方(东北证券)监督甲方资金使用,有权现场调查等;甲方授权丙方保荐代表人可查询专户资料;乙方按月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甲方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净额20%时,乙方通知丙方;丙方有权更换保荐代表人;乙方违规时,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协议至专户资金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