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蓉科技出台董事和高管离职管理制度,保障公司治理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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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6日,福蓉科技发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公告。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辞任,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之日辞任生效,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特定情形下,原董事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需继续履职。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生效,无正当理由解任,董事可要求赔偿。高级管理人员可在任期届满前辞职,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具体程序由劳动合同规定。

存在特定情形的人员不能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委员会会审核和评估任职资格,不符合的及时提出解任或解聘建议。

离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董事、高管应移交相关文件等,离任后二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涉及重大事项可启动离任审计,公司会审查离职人员是否存在未尽义务等,未履行承诺的可要求赔偿损失。

离职后,董事、高管不得干扰公司经营,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义务仍有效,任职期间责任不因离任免除。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如存在未履行承诺等情形,董事会可追责,涉及违法犯罪移送司法机关。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冲突时以规定为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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