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芯股份明确多项公司治理规则,提升决策与运营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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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9日,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司章程公告。该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831.3521万元。

章程明确了公司的经营宗旨,即通过持续创新和研发成为全球领先的MEMS解决方案提供者,创造经济与社会价值。经营范围包括开发设计微电子机械系统传感器等产品,以及相关的销售和技术服务。

股份方面,公司已发行7,831.352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公司在特定情况下可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也可在规定情形下收购本公司股份。同时,对股份转让也有明确限制,如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等。

股东和股东会部分,规定了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拥有选举董事、审议重大交易等多项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对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等程序均有详细规定。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职责。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行使主持会议等职权。此外,还设置了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高级管理人员方面,设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位,其任职条件、职责和工作细则均有明确规定。在财务会计制度上,公司实行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投资者回报,同时规定了公积金的使用和利润分配的条件及程序。

公司还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和解聘由股东会决定。通知以专人送出、邮件、公告等形式发出,公告指定了相关媒体和网站。最后,章程对公司的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以及章程修改等事项也做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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