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田中精机发布公告称,公司将终止《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与竹田享司、钱承林、竹田周司、藤野康成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下称“框架协议”)。而终止的原因,则是由于本次出售的交易价格为1251.93 万元,占公司 2018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11%。根据有关规定,田中精机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
回顾此前,该公司在公告中提到,为优化上市公司的资产结构,合理配置资源,田中精机拟出售所持有的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洋翔瑞”)55%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公司同竹田享司、竹田周司、钱承林、藤野康成于2020年3月29日就上述标的资产出售事项签订了《框架协议》。
结合上述,田中精机称:“鉴于公司已失去对控股子公司远洋翔瑞及其全资子公司惠州沃尔夫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夫”)的控制,公司目前无法对远洋翔瑞开展审计工作,该等情形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因此公司决定终止《框架协议》。”
另外,田中精机还表示:“鉴于公司已失去对控股子公司远洋翔瑞及其全资子公司沃尔夫的控制,公司
目前无法对远洋翔瑞开展审计工作,该等情形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将继续寻求其他解决方式以减少远洋翔瑞对公司的消极影响,切实维护广大股东利益。” (校对/Ca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