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电:未违反商业秘密法 将对有罪判决及高额罚金提起上诉

来源:爱集微 #联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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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近3年的联电涉及违反商业机密法一案被台中地院作出有罪判决。6月12日,台中地院宣判,以违反商业机密法等罪将何建廷判刑5年6个月,罚金500万新台币(单位下同);王永铭4年6个月,罚金400万;联电协理戎乐天判刑6年6个月,罚金600万;联电被判处罚金1亿元。

据悉,此案可追溯至2017年,美光控告,曾在美光工作过的三名员工在加入联电时窃走了美光的DRAM制程技术,台中地检署则起诉了相关员工及联电。

根据台湾经济日报报道,联电针对台中地院今日(6月12日)就美光公司控告联电等人窃取商业秘密案作出之有罪判决,表示将依法提起上诉;联电强调,并未违反营业秘密法,将依法对有罪判决及高额罚金提起上诉。

联电表示,公司DRAM制程技术之研发,乃政府投审会事先核准之项目,并为联电以自有技术为出发点,由三百多位工程师组成的研发团队(其中多数为联电经验丰富的研发人员)通力合作,耗时超过二年自主开发DRAM制程,且保留相关研发纪录,期盼经此过程训练的DRAM研发人才与研发结果能根留台湾。除了工程师们的努力之外,联电多年累积的研发经验及传承,更是驱动开发的中流砥柱。

联电称,公司所有技术均为研发团队自主研发或取得第三人授权。为有效保护客户包括营业秘密在内的知识产权,联电在营运的每一环节皆有健全的信息分级、访问控制及监管机制。联电并定期对员工施予智财保护相关之教育训练,以提升员工的法遵意识;定期进行稽核,确保员工执行业务符合公司智财权保护政策。除前所述政策及作为外,联电也持续引进更为缜密及先进的管理措施及系统,以期能不断加强并完善知识产权之管理。

联电强调,公司并未违反商业秘密法,并将依法对有罪判决及高额罚金提起上诉。在上诉审中,联电将提出本案调查及审理过程中诸多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可议之处,譬如侦讯过程中有不当诱导讯问;对联电有利的陈述未能详实记载于调查笔录中;电磁及其他证据在鉴识上不符规定等等。联电坚信上诉法院若能依法并公正审酌本案证据,必能证明联电并未违反商业秘密法。(校对/nanana)


责编: 邓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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