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9日,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东吴证券作为金宏气体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持续督导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保荐人法定代表人为范力,保荐代表人为高玉林、赵昕。金宏气体法定代表人为戴张龙,于2020年6月16日、2023年8月10日分别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
2022年12月2日,东吴证券承接招商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对金宏气体发行可转债进行督导。尽职推荐阶段,保荐人完成对公司的保荐工作;持续督导阶段,督导公司规范运作等。
2025年,金宏气体变更募投项目,将“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投入“山东睿霖高分子空分供气项目”,该事项获相关会议通过,东吴证券出具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认为,持续督导期内金宏气体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截至2025年12月31日,相关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可转债未完全转股,东吴证券将继续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