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鼎控股明确多项公司治理规则,规范运营保障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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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01日,鹏鼎控股发布公司章程公告。

鹏鼎控股系由富葵精密组件(深圳)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于2018年9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17,536,658元。公司经营宗旨为秉持‘发展科技,造福人类,精进环保,让地球更美好’的使命,经营范围包括生产经营新型电子元器件等。

在股份方面,公司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317,536,658股,均为普通股。公司可根据经营需要增加资本,也可减少注册资本,收购本公司股份有特定情形和程序。股份转让依法进行,对特定股东和人员有转让限制。

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分配、参与股东会表决等权利,也需承担遵守章程、缴纳股款等义务。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等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其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和表决等都有明确规定。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等职权。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行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等职权。公司还设有独立董事和多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发挥不同作用。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首席执行官、总经理等,需遵守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和离职管理制度,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财务会计制度方面,公司制定相关制度,按规定报送和披露报告,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法定公积金等。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取现金方式,有具体的条件和决策程序。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和解聘由股东会决定。

公司通知可通过专人、邮件、公告等形式发出,指定《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都有相应的程序和规定。章程修改有特定情形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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