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03日,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轮候冻结生效和被轮候冻结情况的公告》。
公司曾于2024年10月9日、2026年2月26日披露控股股东杉杉集团部分股份被司法标记、轮候冻结及生效情况。近日,上述股份被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冻结,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生效,间接控股股东杉杉控股股份被轮候冻结。
本次杉杉集团解除司法标记股份129,594,756股,占其所持股份45.15%,占公司总股本5.76%;解除轮候冻结股份146,977,280股,占比51.21%,占总股本6.53%;解除司法冻结质押股份10,440,000股,占比3.64%,占总股本0.46%,解除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杉杉集团轮候冻结生效股份共140,034,756股,占其所持股份48.79%,占公司总股本6.23%。杉杉控股被轮候冻结股份共35,222,703股,占其所持股份107.41%,占公司总股本1.57%。
股份变动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标记股份情况为:郑永刚持股655,267股,累计被冻结655,267股,占其持股100%,占公司总股本0.03%;杉杉控股持股32,792,203股,累计被冻结3,361,662股,累计被标记29,430,541股,合计占其持股100%,占公司总股本1.46%;杉杉集团持股287,012,100股,累计被标记287,012,036股,占其持股100%,占公司总股本12.76%;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持股205,264,756股,累计被标记53,544,756股,占其持股26.09%,占公司总股本2.38%。
此外,杉杉集团及其子公司朋泽贸易于2025年3月20日被裁定重整,2026年2月6日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但重整结果不确定,若成功将致公司控制权变更。目前控股股东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情形,股份冻结对公司无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