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强达电路发布公司章程公告。该章程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制定,旨在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于2024年8月6日获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10月31日在深交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75,375,800元,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印制线路板等相关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等。
在股份方面,公司发行普通股,整体变更设立时股份总数为5,277.78万股。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资本,减少注册资本需按规定程序办理,收购本公司股份有特定情形和要求。股份转让有相关限制,董监高人员转让股份需遵循规定。
股东享有多项权利,如获得股利分配、参与股东会表决等,同时承担遵守章程、缴纳股款等义务。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多项重要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等。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等职权。公司还设置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以及战略与ESG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在财务会计制度及利润分配方面,公司制定了相应制度,明确了公积金提取、利润分配方式和条件等。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和解聘由股东会决定。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均有明确规定和程序。章程修改需满足特定情形,并按规定审批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