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凌微拟推2026年激励计划,含63.125万股限制性股票与5.05万份股票增值权,待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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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0日,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泰凌微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股票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采用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或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拟授予63.125万股,约占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6%,其中首次授予50.50万股,预留12.625万股;同时拟授予5.05万份股票增值权,约占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2%。

激励对象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72人,含5名外籍员工。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授予日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分批次归属,股票增值权分三批次行权。

相关权益授予/行权价格为每股22.85元,依据草案公告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00%确认。授予与归属/行权需满足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任职期限要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该计划已履行部分程序,2026年3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4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审议多项相关议案。尚需履行激励对象名单内部公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内幕交易自查、股东会审议等程序,且需股东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责编: 爱集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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