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1日,震有科技发布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会议通知,现场会议于4月10日15:00召开,由董事长吴闽华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本次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规定。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有权出席人员包括特定时间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等。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6名,代表股份55,158,138股,占比28.6454%;网络投票股东137名,代表股份2,044,170股,占比1.0616%。出席人员资格符合规定。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对《关于公司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议案》进行表决,56,944,63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5495%;152,070股反对,占0.2658%;105,600股弃权,占0.1847%。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占比95.5801%。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