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1日,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公示内容为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至4月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官方网站刊登名单,员工可书面或口头提异议,公示期满未收到相关异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劳动合同、任职文件等。核查意见显示,激励对象名单与计划确定范围相符,为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及技术(业务)人员;基本情况属实;具备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不包括独立董事及特定股东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综上,激励对象符合相关要求,主体资格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