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4日,瑞立科密发布内部审计制度公告。该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业务环节。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多项职责。内部审计机构需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进行检查评估,协助建立反舞弊机制,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和问题,每年提交内部审计报告。
内部审计工作有明确程序,包括拟订审计计划、提前通知被审计单位等。同时,制度对具体实施、信息披露、审计档案管理、监督管理与违规处理等方面也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