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4日,双林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双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6年3月25日已公告相关信息,公告日距会议召开日达20日。现场会议于4月14日下午14:00在上海市青浦区北盈路20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4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87,764,2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3099%。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3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988,3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69%。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也出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10项议案,包括《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并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通过了这些决议。各议案同意比例大多超99%,如《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6%。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