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5日,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公告。刘会春已同意被提名为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刘会春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规,有5年以上经济、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已完成上交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课程培训。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具备独立性,无不良记录,过往任职也无相关解除职务情况。其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在东风科技连续任职未超六年。
刘会春已通过东风科技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其承诺任职期间遵守法规和业务规则,接受上交所监管,若任职后不符合资格将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