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5日,中科曙光发布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公告。
该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规则制定,旨在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维护股东和债权人权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适用此制度。
制度明确关联方定义,规定控股股东等在经营性资金往来中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通过为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方式提供资金。公司须与关联方人员、资产、财务分开,董事会等独立运作。
公司开展关联交易应按规定实施,及时结算,避免非正常资金占用。发生关联交易导致资金占用可能时,不得审议该事项。公司与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往来要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明确结算期限。
拟购买关联方项目或资产时,需核查是否存在资金占用等违法违规情形,未解决前不得购买。此外,董事等获悉资金占用等情况应及时报告,董事会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并追究责任。
公司明确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在防范资金占用工作中的责任,还规定了责任追究及处罚措施。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