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5日,中科曙光发布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审计委员会监督,经理层组织日常运行。公司内部控制目标是保证经营合法合规等,但存在固有局限。
评价结论显示,在2025年12月31日评价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无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也与公司评价报告一致。
评价范围方面,公司按风险导向原则确定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的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达100%,涵盖组织架构、资金活动等业务,重点关注资金、市场等风险,无重大遗漏和法定豁免。
公司依据相关规范和制度开展评价工作,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一致,区分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定了定量和定性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及一般缺陷,也无未完成整改的相关缺陷。此外,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其他重大事项说明均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