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达电声修订公司章程,明确股东权益与公司治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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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7日,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司章程修订公告。

公司系由潍坊共达电讯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以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叁亿陆仟万元整。

章程规定,公司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可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资本,减少注册资本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公司一般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在特定情形下除外。股份转让方面,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相应的股份转让限制。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多项重要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等。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提案与通知等都有明确规定。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不同事项需不同比例的表决权通过。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等职权。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行使特别职权。公司还设置审计委员会、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需遵守相关规定,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同时规定了现金分红和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以及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调整机制。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和解聘由股东会决定。

公司通知可通过多种形式发出,公告指定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等媒体。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事项都有相应的规定和程序。

章程还规定了修改章程的情形和程序,以及相关释义和附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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