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科达独立董事通过独立性自查,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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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7日,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刘金平先生、宋敬川先生、刘登明先生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了评估。经核查上述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他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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