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光科拟修订公司章程,多项条款待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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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7日,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章程修订对照表公告。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根据《公司法》、业务发展需要及实际变化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做出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修订内容包括:第十四条经营范围新增“消防技术服务”;第一百一十三条和第一百二十八条将“财务负责人”改为“财务总监”;第一百四十四条设立中国共产党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同时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纪委任期与党委相同;第一百四十六条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人数调整为5至7人;第一百四十七条明确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本级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第一百四十九条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等。

本次《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的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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