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7日,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潘同文生于1961年,具备深厚专业背景,2025年严格按法规履行职责。
在履职概况方面,他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组织5次会议,提名委员会成员参与1次会议,还为薪酬与考核、风险控制相关议案提供专业意见。出席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前置把关。积极与内审及会计师沟通,通过股东会等与中小股东交流,现场办公17天,公司也全力配合其工作。
重点关注事项上,关联交易合规且经审查;公司及相关方无变更或豁免承诺情况;无收购或被收购情况;财务报告和内控评价报告合规;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无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等情况;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薪酬拟定合规。
潘同文表示积极履行职责,2026年将继续维护股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