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9日,奥比中光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公告。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
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独立董事辞任还需说明相关情况。若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等特定情形,原董事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仍需履职。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原董事继续履职。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等情况,应停止履职并辞任,否则董事会将解除其职务。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程序和办法按劳动合同规定执行。
制度规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5个工作日内需移交相关文件,涉及重大事项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人员未履行公开承诺,公司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离职董事及高管需完成工作移交,其任职期间责任不因离职免除,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在一定期限内有效,持股变动也有相关规定。公司可对离职人员进行审查,若发现问题可追责,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申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