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1日,瑞可达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该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适用于董事会成员(包括内部董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等)。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责、权、利相结合等原则,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薪酬分配比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不同,非独立董事中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职务的津贴参照独立董事,董事长及担任具体职务的参照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工资总额依据公司经营、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重大变化时可修订制度。薪酬为税前金额,扣除相关款项后发放。离任人员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需追回超额发放部分,人员违规需减少或追回相关收入。薪酬会随公司经营状况调整,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酬增幅、通胀水平等。
制度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