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2日,鸿远电子发布《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该股东会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6号院1号楼元六鸿远总部大厦813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郑红主持。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其于2026年3月27日决议召集,并于3月28日发出通知。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69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5,596,313股,占总数的41.4536%。其中,现场会议6人,持有87,339,529股,占37.8733%;网络投票463人,持有8,256,784股,占3.5804%。中小投资者464人,代表股份数8,356,466股,占3.6236%。
会议审议了12项议案,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薪酬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均获得通过。部分议案中小投资者也积极参与投票,如《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8,114,188股,占比97.1007%。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