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3日,中电鑫龙发布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对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董事会认为,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均占公司合并报表相应总额的100%,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等多方面,并关注市场竞争、产品质量等风险领域。
公司制定了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且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