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3日,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该制度规定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工作。内幕人员需妥善保管相关资料,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泄露信息。各部门、子(分)公司应严格执行制度,可制定相应保密制度并备案。
公司要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向其他知情人提供未公开信息需签保密协议。同时,要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记录相关信息并向深交所报备。在重大事项中,除登记知情人档案外,还需制作进程备忘录。
若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将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制度还要求下属部门、子公司比照执行,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