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智能修订董事及高管离职管理制度,保障公司治理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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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6日,朗科智能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公告。该制度于2026年4月22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修订。制度制定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

离职管理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稳过渡、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离职情形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等。除特殊情况,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生效时间分别为公司收到通知和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特定情形下,原董事在新董事就任前需继续履职。

董事辞任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任,公司应在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无正当理由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董事可要求赔偿。

离职董事和高管需办妥移交手续,完成工作交接。若离职前有未履行承诺,应制定履行方案,否则公司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离职后,他们需遵守保密等义务,不得干扰公司经营,责任不因离任免除。

持股管理方面,买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需知悉相关禁止规定,不得违法违规交易。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还有其他减持限制,且需遵守承诺,持股变动由董事会秘书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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