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驰股份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保障信息及时披露

来源:爱集微 #兆驰股份# #信息报告制度# #重大信息#
753

2026年04月26日,兆驰股份发布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公告。

该制度旨在确保及时披露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制度规定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多类人员。报告人报告重大信息时需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文件资料,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参股公司。

公司重大信息涵盖拟提交董事会审议事项、子公司决议事项、重大交易事项、关联交易、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重大风险情形及其他重大事项等。重大交易达到一定标准需及时报告,如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信息。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等工作。若应上报重大信息而未及时上报,将追究报告义务人责任,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由其承担责任,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可给予处分。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后应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递送书面材料。董事会秘书收到信息后组织分析判断,向董事长、总经理等报告,需披露的按程序公开。书面报送材料包括事项原因、协议、政府批文等。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修订和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责编: 爱集微
来源:爱集微 #兆驰股份# #信息报告制度# #重大信息#
THE END

*此内容为集微网原创,著作权归集微网所有,爱集微,爱原创

关闭
加载

PDF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