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7日,天奥电子发布《关于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必要程序。本次回购注销原因有二:一是2025年业绩指标未达公司层面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条件,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二是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需回购注销其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的8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相关限制性股票216.13万股,4位辞职激励对象持有的相关限制性股票10.4万股,共计226.53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3%。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55元/股,预留部分授予的为8.54元/股,辞职激励对象持有的为8.55元/股。本次回购所需资金预计1937.5万元,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管理团队及业务骨干积极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办理股份注销、工商变更登记手续。